二十九、2024年中共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2-0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在襄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出)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直属事业单位:襄阳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

派驻(出)机构:共设18家派驻机构和1家派出机构,分别是派驻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8993.39万元,比上年减少4849.62万元,下降35.03%,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经费拨款留置中心基建项目预算收入减少500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8993.39万元,比上年减少4849.62万元,下降35.03%。其中:基本支出7192.04万元,占总支出的79.97%;项目支出1801.3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3%。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2.23万元,占本年支出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45万元,占本年支出11.49%;卫生健康支出694.29万元,占本年支出7.72%;住房保障支出583.41万元,占本年支出6.49%。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留置中心基建项目预算支出减少5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市纪委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993.39万元,同比减少4849.62万元,下降35.03%,较上一年减少的原因是留置中心一般债券预算同比减少5000万元。其中:

1.市纪委本级:2024年预算收入8123.78万元,同比减少4879.06万元,下降37.52%,较上一年减少的原因是留置中心一般债券预算同比减少5000万元。

2.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预算收入869.61840.16万元,同比增加29.4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部门内部调剂增加留置中心工作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纪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61.01万元,其中: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8.18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7.15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147.24万元、福利费252.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1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8.8万元,无增减情况。其中:

1.市纪委本级安排110.6万元,无增减情况:公车运行维护费101.6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

2.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安排10.2万元,无增减情况:公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纪委部门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为复印纸采购预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为公车加油、保险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市纪委占有房屋面积9643.73平方米,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市纪委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市纪委本级公车17辆,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车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保障委机关监督检查经费开支、审查调查办案经费开支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开支。2024年预算安排1076.8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政治监督。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下大气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定不移惩贪治腐,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产出指标:审查调查次数≥20次

质量指标:问题线索处置率≥80%

质量指标:案件事故发生次数≤0次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8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委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其他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